★校內公告:110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申請公告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
「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申請公告
一、承辦單位: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中心 (以下簡稱職涯中心)
二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9/01/04(一)止。
三、計畫類別:
1. 就業學程:應含專精課程、職場體驗課程、共同核心職能課程。
2. 共同核心職能課程專班:依各系科特色規劃。
四、招生對象:
1. 就業學程:畢業前2年之本國籍在校生,得跨系招生,不含碩、博士生。
2. 共同核心職能課程專班:本國籍在校生,不含碩、博士生。
五、執行期間:每年7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。
六、作業時程:
截止時間 |
負責單位 |
作業事項 |
109/01/04(一) |
計畫主持人 |
1. 就業學程:提出「計畫書、職場體驗同意書影本、職場體驗單位設立登記證明文件」。2. 共同核心職能課程專班:提出「計畫書」。3. email至x00011469@meiho.edu.tw |
109/01/29(五) |
職涯中心 |
函文檢具「申請計畫彙總表、計畫書電子檔、職場體驗同意書影本、職場體驗單位設立登記證明文件」。 |
109/02-03 |
職涯中心 |
公告高分署核定結果。 |
109/07/01-110/08/31 |
計畫主持人職涯中心 |
執行計畫,至計畫資訊管理系統建置相關資料。 |
109/12/05 |
職涯中心 |
申請就業學程第一期款。 |
課程結束1個月內 |
職涯中心 |
備文核銷「共同核心職能課程專班」結案資料及請款。 |
110/09/30 |
職涯中心 |
備文核銷「就業學程」結案資料及請領第二期款。 |
七、聯絡人:曾璟蓁,分機8174,email: x00011469@meiho.edu.tw ,辦公室位於基礎醫學大樓1樓B103 (研發處隔壁)。
八、計畫書格式及相關表單,如下所列。
□ 計畫書_就業學程
□ 職場體驗同意書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