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校內公告:110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「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實施計畫」申請公告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
「110年度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實施計畫」申請公告
一、承辦單位: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中心 (以下簡稱職涯中心)
二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9/12/16(五)17:00止
三、補助項目:
1. 校園徵才活動。
2. 座談會及講座:產業或創業座談會(雇主座談、產業趨勢、就業市場分析、創業成功企業家分享等),就業相關講座(撰寫履歷表、電話求職或面談技巧、職場倫理等)。
3. 其他與就業促進相關之活動:企業或就業相關單位參訪、職涯探索、實際尋職活動及邀請專家、學者、工會幹部等講授勞動權益課程等課程。
4. 校園駐點職涯諮商及職涯諮詢服務措施。
﹝備註:項目1須納入全國性就業服務資源宣導;項目2-3需納入就業歧視、求職防騙及勞動權益宣導﹞
四、申請方式:
1. 系所:提出「計畫書、經費概算表、課程表」。
2. 職涯中心:函文檢具「計畫申請總表、計畫書、經費概算表、課程表」。
五、作業時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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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時間 |
負責單位 |
作業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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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2/11(五) |
系所 |
提出「計畫書、經費概算表、課程表」,email至x00011469@meiho.edu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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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2/25(三) |
職涯中心 |
函文檢具「計畫申請總表、計畫書、經費概算表、課程表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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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02-03 |
職涯中心 |
公告高分署核定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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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03-10 |
系所/職涯中心 |
執行計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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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結束1個月內 |
系所/職涯中心 |
1. 系所:備妥「成果報告與電子檔、經費支出明細表、原始憑證正本、經費支出分攤表、科目支出分攤表」 2. 職涯中心:加附「收據、存摺帳號影本」,備文請撥經費及核銷 |
六、聯絡人:李家萱,分機8174,email: x00011469@meiho.edu.tw ,辦公室位於基礎醫學大樓1樓B103 (研發處隔壁)。
七、計畫書格式及相關表單: 請參閱「110年度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」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