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計畫提案]112學年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延長至112年4月15日(星期六)截止
說明: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3月17日提供之相關函文所示。
學年項目 |
112學年-原則上對應往年「就業學程」及「共通核心職能」 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|
申請學員參訓之認定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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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學程分項 |
實務學程 (同就業學程) |
訓練學程 (同共通核心職能專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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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模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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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程模式 |
總時數不得低於1 6 2小時 至少應聘6位校外講師,總時數不得低於80小時。 |
總時數為48小時,應包括3小時就業準備課程 ,50%以上為勞動力發展署關鍵就業力課程師資講授 |
課程總時數部份,依112學年辦理大專校院就業學程計畫規定辦理,課程部份應達15修課人數。 |
經費 |
計畫總經費100萬元 補助80萬元 自籌款20萬元 |
計畫總經費30萬7500元 補助款30萬元 自籌款7萬5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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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人數 |
修畢應達15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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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修課,應達15人,未達前項規定人數者,需案比例於分署核定補助金額予以扣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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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對象 |
畢業前二年之本國籍本校在校生(不含碩、博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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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崗位訓練方式 |
應先媒合15名以上學員 工作崗位訓練單位與學員間得不成立僱傭關係 訓練人數不得逾工作崗位訓練單位所僱用員工人數2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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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計畫目的:為提升大專青年之就業知識、技能及態度,爰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實務導向之訓練課程,以協助大專生提高職涯規劃能力,增加職場競爭力及順利與職場接軌。
●計畫說明:包含實務學程模式及訓練學程模式二種訓練模式:
(1)實務學程模式:引進業界專業師資及企業職場等資源,開設528小時的產學合作課程(包含實務課程162小時、勞動法令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60小時等內容),協助青年畢業後能順利銜接職場,補助學校經費額度為80萬元。
(2)訓練學程模式:強化青年軟實力,增進職場溝通力及培養工作態度,並安排至企業實習等414小時的課程(包含關鍵就業力課程及就業準備48小時、勞動法令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60小時等內容),補助學校經費額度為30萬元。
●參訓對象:畢業前2年之本國籍在校生,但不含碩士生、博士生。
●報名方式:
(1)參訓學員:大專青年洽各校系所選課時間,由申請補助單位辦理參訓學員甄選。
(2)訓練單位:申請補助單位應以校為單位研提訓練計畫,並檢附相關應備文件,行文向申請補助單位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請,得跨科系招生。
●申請受理時間112年至4月15日(星期六)止,請預申請計畫學術單位請於112年4月12日(星期三)17:00止 送至臺東校區-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,協助辦理後續用印、裝訂及申請作業。
- 申請方式:
(一)計畫書需以「校」為單位申請,統一由本校計畫總窗口彙整後備文寄送。 - (二)部份計畫書申請資料需於線上填寫「
青年職業訓練資訊管理系統」並彙出計畫書後, 撰寫內文部份再行上傳完成,始得提案成功。(無使用系統師長者,可自行於系統帳號申請。)